根据广州市水上治安管理工作需要,广州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水上警务辅助人员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对象、岗位和条件
(一)招聘对象
有志于维护广州水上治安秩序稳定,具有良好体能技能,有高度责任心和勇于担当的优秀人员。
(二)岗位、人数及工作职责
1.水上救生员3名,要求男性,工作职责是救助落水群众,辅助民警开展水上治安管理工作等。
2.视频监看员4名,要求男性,工作职责是从事视频监看工作等。
(三)招聘条件
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拥护宪法;热爱水上治安管理工作,具有一定的业务工作基础;有良好的素质和品行,遵纪守法,没有参加邪教活动;身心健康,无精神病史,有良好的心理素质。具体要求如下:
1.学历要求:具有中技或以上学历,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7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。其中报考水上救生员岗位必须持有专业游泳救生员职业资格证书。
2.年龄条件:18至40周岁(即1981年4月1日至2004年3月31日期间出生)。
3.身体条件: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,身体健康;无纹身、无口吃、无重听、无色盲、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、无传染性疾病,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.8。
4.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,不接受报名:
(1)曾有吸毒、涉毒史、或因卖淫嫖娼、赌博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,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;
(2)有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债务缠身的;
(3)被开除公职、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;
(4)曾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;
(5)本人或家庭成员、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、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;
(6)本人或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;
(7)经商办企业的;
(8)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。
5.工作岗位统一调配:由广州市公安局水上分局统一调配使用,上班地点在广州市内,需要24小时轮岗值班。
二、报名
(一)报名时间:4月12日至4月22日。
(二)报名方式:采取邮寄报名资料(顺丰快递)的方式。
1.邮寄地址: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海诚西街2号。
2.所需资料:①报名表(详见附件);②有效身份证复印件;③户口本复印件(户主和本人页);④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;⑤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;⑥计划生育证明;⑦专业游泳救生员职业资格证书(报考水上救生员岗位必须持有);⑧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;⑨小一寸免冠近期彩照6张。
(三)联系方式:广州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政工办辅警组,联系电话:83165246,联系人:唐警官。
(四)报名注意事项:凡提供虚假资料的,一经查实,即取消报名资格。
三、考试考核
考试考核采取“体能测试、笔试、面试”相结合的方式。体能测试合格的,方可参加后续环节。总成绩满分为100分,其中笔试占40%、面试占60%。其中应聘水上救生员岗位的,还需进行水上救生专业技能测试。考试考核时间及地点以电话通知信息为准。
(一)体能测试
体能测试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情况,测试分为合格、不合格。测试项目及标准:①4×10米折返跑(18秒为合格);②200米跑步(35秒为合格);③纵跳摸高(大于等于265厘米为合格)。
(二)笔试
笔试满分为100分。采取纸质试卷和计算机实操形式进行,其中纸质试卷占40%、计算机实操占60%。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法律基础知识、水上安全常识和计算机应用水平。
(三)面试
面试满分为100分。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求职动机、综合
处置能力、语言表达能力、举止仪表等情况。
(四)救生专业技能测试
应聘救生员岗位人员还需进行救生专业技能测试。
1.测试内容:①50米真人拖带;②25米自由泳(20秒内为合格);③25米蛙泳(25秒内为合格);④200米游泳(3分30秒为合格)。
2.技能测试核心: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在实际救人的实地
操作和水上游泳技能的考评及遇到紧急情况的处置能力。
四、体检
体检按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(试行)》执行。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(体检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),体检费用自理。
五、政审考察
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和组织考察。考察工作根据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(试行)》相关规定进行,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业务能力、遵纪守法、计划生育等情况,并核实其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。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的,依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选。
六、确定聘用名单并公示
应聘人员经考试考核、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后,根据招聘计划需求人数,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,同时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5天。
七、签订用工手续
公示结束后,未收到有关情况反映的,签订劳动合同,试用期为6个月。试用期间,将组织开展岗前培训,对岗前培训不合格或有其他不符合试用期相关规定行为的,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合同。
八、福利
(一)工资福利
1.享受月度绩效考核奖金,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或取得重大成绩的,根据有关奖励办法发放相应奖金。
2.以岗位熟练程度、考核情况、工作能力、技能水平等为主要依据进行晋级晋升,并享受相应的职级工资。
3.按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,试用期为6个月(试用期工资按80%支付),年收入不低于60000元(含单位及个人社保、医保、住房公积金等),食宿自理。
(二)其他福利
1.享有定期参加健康检查的权利。
2.依法享受相关假期。
3.纳入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的职业工种范畴,符合条件的非广州市户籍辅警可根据《广州市积分入户管理办法》申请入户广州。
4.符合广州市公安局公租房申请条件的辅警,享有公租房申请资格。
5.享有各类慰问补助及法律法规规章、政策规定的其他福利待遇。
6.职业培训。目前已建立了岗前培训、在岗轮训、专项教育培训和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相结合的辅警培训体系,涵盖思想教育、行为规范、体能、技能、业务知识、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等多方面内容,将个人能力提升及职业生涯发展融入教育培训的全过程。
7.服装及装备保障。根据各岗位的实际需要,按照季节变化配发制式服装,并配备相应的装备。
招聘公告、体能测试、笔试、面试成绩等将在广州金盾网(http://www.gzjd.gov.cn)公布。报名咨询电话:83165246(工作日上午9:00至11:30,下午14:30至17:00)。
九、本公告由广州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政工办辅警组负责解释。
广州市公安局水上分局
2022年4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