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工作需要,阳春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名警务辅助人员(以下简称辅警)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工作范围
辅警在公安民警的指挥和监督下,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执法勤务、维稳处突、内部行政事务、辅助管理、社会服务等工作。
二、应聘条件
(一)应聘人员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、拥护中国共产党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品行端正;
3、热心公安事业,服从管理,听从指挥,自觉接受公安机关的纪律约束;
4、辅警岗位:男性,具有高中或高中相当及以上文化程度;年龄在18至35周岁,身高168厘米及以上;
5、特警岗位:男性,具有高中或高中相当及以上文化程度;年龄在18至28周岁,身高170厘米及以上;
6、体貌端正,无残疾、口吃、重听、色盲、纹身,无传染性疾病,无精神病史,单侧裸眼视力4.8以上,具备适应全天候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素质;
7、同等条件下,优先招聘具备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、持有机动车驾驶证(B1及以上)、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、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、退役军人、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、公安院校或政法院校毕业生。
(二)有以下情况之一者,不予录用。
1.本人或家庭成员、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、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;
2、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;
3、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;
4、编造、散布有损国家声誉、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;
5、因吸食、注射毒品,卖淫、嫖娼,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;
6、被行政拘留、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;
7、被开除公职、开除军籍或者违规被辞退解聘的;
8、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;
9、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;
10、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。
三、用工方式和薪酬待遇
(一)入职辅警纳入辅警员额,由阳春市公安局统一管理,与辅警大队签订劳动合同。并根据工作需要,派驻到公安局内设机构、派出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,工资福利纳入当地财政预算;
(二)工资薪酬。被聘用后的辅警工资薪酬为3679元/月(含社保:1146元/月;公积金:342元/月)、另增设特警岗位津贴500元/月、节日补助2500元/年、高温补贴1500元/年(勤务辅警)、技术岗位津贴、职务津贴及级别工资等;
(三)其它待遇。阳春市公安局统一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,发放辅警/特警执勤服装。
四、报名方式
(一)报名地点:阳春市春城府前路144号阳春市公安局治安巡逻警察大队办公大楼二楼东辅警大队办公室。
(二)报名时间:从公告即日起接受报名,额满即止。
(三)报名所需资料:报名者须持本人户口本、身份证、个人征信记录、计生审核证明、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。
咨询电话:0662-7713055、0662-7711565
阳春市公安局
2022年3月28日